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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一律师起诉当事人“讨薪”
来源:宁波日报发布时间:2012年04月19日作者:

      要求律师干“狗仔”的活:跟踪欠款人抓对方“痛脚”,遭拒后怪律师“不给力”,最终连律师费也没付清。昨天,江东法院调解了一起律师向他的当事人“讨薪”的案件。

  去年底,李先生和刘先生有了债务纠纷,涉及金额近60万元。李先生特意与宁波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合同,约定由史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服务,律师费近两万元,李先生先期支付了五分之一。

  向法院起诉前,李先生与刘先生私下进行接触,试图说服对方主动还款,但刘先生直接表示没钱。对此,李先生觉得他在找借口。可是,有什么办法能证明对方撒谎呢?

  李先生想到,许多电视连续剧里有跟踪、取证之类的情节。于是,他找到史律师,要求其对刘先生进行全天候监视,跟踪对方行踪,抓住其高消费的证据,以证明刘先生有足够的实力还款。对于李先生的要求,史律师没有同意:“我是律师,又不是‘狗仔队’。如果你一定要采取这种举动,就去找其他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。”

  对此,李先生还真去打听了,可这些机构的收费动不动就5000元起步,更何况官司还没打,何必平白花这些冤枉钱呢?倒不如让律师一起做了。但史律师始终不愿承担“狗仔”的活。

  最终,“狗仔”没请成,李先生对史律师的服务也不太满意了。之后的官司虽然赢了,但李先生觉得结果比他预期的差10多万元,远没达到其心理标准,加上之前史律师“不听话”,他便将责任归结到史律师身上,剩余的五分之四律师费索性也不付了。

  史律师几次追讨律师费未果,于今年3月初向江东法院起诉李先生,要求支付剩余的1万多元律师费。

  诉讼过程中,李先生也认可史律师确实为他提供了一定的服务,但对结果及服务内容不太“买账”,认为律师的态度也不算太好。史律师则认为,李先生强行要求其提供超过职责范围的服务内容,自己已较为配合,但每天那么多案子,怎么可能老盯着一个人!

  最终,在法官的调解下,李先生同意支付史律师1万元律师费,史律师亦表示同意。